许安平SpermWhale

神性

罗曼罗兰说,世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,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。如果还要在这上面再加一层境界,那大概就是喜欢生活了吧。

作家常常默认“人总是会被什么东西打败。”写到最后总是喜欢被什么东西毁灭或毁灭什么东西。张爱玲枯萎了,沈从文平静的小镇里流动的是哀伤的暗流,鲁迅充满了革命的热情,而热情之下仍是悲剧的底色。加缪说最大的哲学问题是“人到底要不要自杀”,人间荒诞。

上次语文老师推荐了李诞的短篇《两个乘客》,他跟我说很像我写的,一个乘客是在国际航班上靠偷窃给人生带来意思的体面人,一个是在航班上带着“炸弹”飞往美国寻找答案的求道者,盗贼误把求道者的“炸弹”打开了,人生剩下最后30秒。体面的盗贼是荒诞的,求道者是荒诞的,结局也是荒诞的。

其实我一直避免像这样去写作,除了告诉别人你知道世界是荒诞的,是痛苦的,还能干什么?让人共鸣发泄痛苦吗?《等待戈多》有一部就够了。

写得好的作家总让我感觉容易悲凉了,敏感常常和易哀易怒联系在一起。**他们像是盐,含在嘴里,又咸又苦。许多人的舌头是不灵的,他们得含一口盐,才从迷糊劲里出来。可含多了就恶心。**所以我喜欢李白,汪曾祺,都是天真烂漫的人,慧而不伤。

喜剧比悲剧难写,不谈技巧和结构,写好悲剧需要认识生活,写好喜剧需要喜欢生活。喜欢生活跟喜欢一个人一样。和一个人久久相处,你只要把相处中的摩擦像流水账一样记载下来就是一部悲剧了,无奈,痛苦,矛盾,都包涵其中。刚开始喜欢一个人,满心欢喜,世界为之明媚,慢慢地,欢喜褪去,变成相互习惯,相互依赖,一起好好生活,而回想当初的感觉,却难免怆然。写得了一首小诗,写不了一部史诗。

喜欢是神的事,爱是人的事。很多人都有过喜欢一个人,喜欢一个事物的经历,而喜欢又是一个轻易的事,所以大家往往认为爱比喜欢更珍贵,更难得。然而,爱是日久而生,长存久在,尚有踪迹可寻,喜欢却是自然天成,偶然得之。上次欢喜到拍案而起是什么时候了?

“如果我能爱上一片树叶,那我就能爱上这个世界。”莫言《透明的胡萝卜》里面,黑孩子对阳光下透明的胡萝卜不正是这样的喜爱吗?“人为什么不自杀?”为了太阳还是为了月亮?从客观上说是“美”,从主观上说就莫名其妙的喜欢。人活一口气,否则就太累了。

© 许安平 SpermWhale 2018/03/10